第RB02版: 日报02版
          

要严管更要自律———有感于我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

□王利英

自《鹤壁日报》4月18日报道我市部分路段交通缺少监管后,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重拳出击,5月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管重罚交通违章行为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将处警告或5元至50元罚款。

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靠法律、法规、制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但警力、装备有限,不能每个路口都安排交警执勤,交警也不能24小时执勤,因此难免会有“漏网之鱼”,也难免会让部分人产生即使闯了红灯也没人管、闯了红灯交通事故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等侥幸心理。

笔者认为,交通安全意识的树立、对自身和他人生命权的尊重除了要依靠法律、规则、交通设施的他律外,还要依靠司机与行人的自律。试想一下,如果司机和行人出行都遵守交通规则,没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城市道路交通一定十分有序。

一个朋友告诉笔者,她发现市区的一些三轮车司机完全没有红灯停、绿灯行的概念,一路前行。这种现象笔者也常见到,在十字路口,闯红灯、逆向行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等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交管部门不仅要管好,更要搞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的自律意识,才能保证良好的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