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去年一年
8000多万资金惠及5万贫困学生
2014-05-29 23:23:01
本报讯 市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德政工程、爱心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去年一年全市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562人,平均每人受助1500元,实现了应助尽助。这是笔者5月27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的。
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总投入达8078.18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5.3万人。
其中,安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146.04万元,惠及243人;安排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资金1818.25万元,惠及近两万人;落实普通高中资助资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1070.79万元,惠及7285人;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资金1761.3万元,惠及2.2万余人次,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2954.46万元;落实学前教育阶段资助资金109.87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5389人;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项目资金50万元,惠及贫困幼儿教师50人。
在资助工作体系建设上,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省教育厅开展的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中,市本级、淇县、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顺利通过达标验收,达标通过率83.3%,高于全省平均75%的达标率。
为做好下一步学生资助工作,市教育局将从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上下功夫,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好各项资助政策、制度和办法,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从加强资助工作管理上下功夫,各学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报送的有关资助数据和报表必须由校长审核签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中职学校免学费、助学金的审核发放程序,不得将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代替日常监管工作;从加强监管工作上下功夫,不断完善资助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受资助学生人数真实、准确,不定期地对受助学生名单及助学金发放信息进行抽查核实,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助学金现象发生,加大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截留、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从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督导、考核制度,月巡查、月通报制度。
从今年起,市教育局将把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对县区教育部门和市属学校的年度考评体系,对其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与资助工作奖补专项经费的安排下达挂钩。
(郭涛 冯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