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优化民主评议办法群众可参与网上评议对收集到的意见须限期作出整改答复
2014-06-16 00:26:19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英)今年我市对原有民主评议办法进行了改进,被评议部门由之前的51个增至63个,评议采取现场评议和网上评议相结合,对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求被评议部门限期作出整改答复。这是6月13日记者从市纪委效能监察室了解到的。
据了解,这次优化完善民主评议办法主要从评议对象、评议群众、评议方法、评议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与以往相比,今年的民主评议新增了12个公共服务行业,基本实现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机构、行业的全覆盖;新的评议办法采取现场集中评议和网上评议相结合,现场集中评议选取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1000余名评议代表。网上评议则面对全市接受投票,实现全城参与。
在评议分组上,由之前的“市直部门和单位”、“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两类分组测评细化为“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公共服务行业”、“内设科室”、“二级机构”四组测评,避免之前因测评表中分组不细、评议对象过多造成的漏投或对评议对象的不了解,从而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在评议计分方面,新办法将各评议对象廉政、效能建设的基础得分纳入积分范围,对评议单位内出现违法违纪且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分情况予以扣分。评议周期由原来的每季度一评变为每半年一评。
新办法规定,对评议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以市效能监察督办通知单形式发放给相关部门,限期作出整改答复。市纪委效能监察室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其整改情况予以检查落实。对评议排名靠后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公共服务行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建议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排名靠后的内设科室、二级机构,给予科室、机构负责人效能告诫,连续两次评议得分排名在后3位的,依据《鹤壁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制度》,给予负责人相应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