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4版
          

耀眼头衔下5年诈骗超10亿元———海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沈桂林案调查

□新华社记者 傅勇涛

5年时间,207人受害,集资诈骗超10亿元,发生在海南的“沈桂林集资诈骗”案再次向人们证实:高额投资回报展示“财富神话”时,风险已在步步逼近。

海口警方对此案的调查日前已基本结束。然而,该案中的疑点却耐人寻味:沈桂林把典当公司作为集资诈骗的幌子,近两三年内,个人账户进出资金动辄数亿元,竟没引起相关监管机构的警觉。

行骗“三件套”

官衔”、高息和“连环计”

海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省政协委员、省收藏协会会长……这些耀眼的地位与头衔的背后,隐藏的却是集资诈骗超10亿元的违法行径。

  以开典当行起家的沈桂林,在自有资金少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融资。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任健说,2009年以后,明知典当公司基本没有业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为了偿还以前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沈桂林以承诺支付1.5%至3.5%的月息,四处圈钱。

沈桂林大肆高息圈钱的基础,是一系列自我策划的虚假诈骗“连环计”:4000平方米的两层办公楼、800余亩公司土地、拍卖、画展,这些公司“硬实力”都是彻头彻尾的骗局。

办案民警介绍说,价值近亿元的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证是一个花几十元买来的假证,4000平方米办公楼早已抵押给了别人,价值一亿多元的800多亩地根本就没有土地证。

“沈桂林经营行为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实施集资诈骗。”任健说,沈桂林2003年成立海南美丽道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正是他大规模疯狂集资的开始,依靠拍卖、画展的影响力,沈桂林募集到的资金多达五六亿元。

沈桂林坦言:“2010年后很少做典当业务,搞拍卖、办画展根本不赚钱,但可与一些领导、高端人士加强联系,为典当公司扩大影响,便于更多募集资金。”

监管连失控

资金监管、账户审核成摆设

据记者调查,沈桂林集资诈骗多达数亿元的资金,大多都转入了他的个人账户。2010年以后,他个人账户每年进出资金大多在2.4亿元以上,仅2013年,个人账户进出资金5亿元左右。

沈桂林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海口市11家商业银行开设账户。令人不解的是,动辄数亿元的大额资金进出个人账户,仅有2家商业银行去年底向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的相关部门上报可疑资金交易报告。

“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任务越来越重,甚至办理几张信用卡都有任务的前提下,像沈桂林这样身价上亿元的客户,怎么可能对他启动资金监管调查。”海口市工商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正是因为银行对于个人账户资金的疏于管理,使沈桂林反复利用个人账户吸收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也有效躲避了税务、商务等部门对于典当公司账面资金的监管。”受害人、海南江苏商会副会长薛华说。

此外,记者发现,对典当公司负有监管职责的海口市商务局也堪称“缺位”。这个局的市场体系建设运营处,4名工作人员中仅有1人分管全市53家典当行。处长颜启芬说:“这名工作人员是边防转业干部,对于财务、审计的知识了解少。”

就暴露问题专家提出

应尽早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

沈桂林一般答应借款方的月息在1.5%至3.5%,2010年以后借款越来越多,资金回转压力大,2013年平均每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在2000万元以上。在业内人士看来,沈桂林案件暴露出几个问题:典当行如何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如何审查?民间融资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针对典当行的“监管”,专家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典当行进行为期半年一次的例行审计,弥补商务部门工作人员财税欠缺的短板。

有专家表示,尽快将典当行的管理纳入金融部门的监管范畴,对于借贷、账务、抵押等业务,金融部门的监管更为有效,也能避免部分业务领域“外行管内行”的尴尬。

专家提出,应尽早出台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界定清楚合法与非法界限。“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要由参与者自己承担。”任健说,公众也需提高识别能力,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避免受骗上当。

(据新华社6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