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责任
2014-08-22 00:33:03
(上接第一版)同时,建立了市纪委常委联系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制度,将67个市直单位分成3组,每组由1名副书记、1名常委联系,通过召开例会、定期约谈、警示教育、日常交流、协作办案等五项措施,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促使市直单位纪检组更好地聚焦中心任务,抓好主业主责。推行县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组自办案件横向比较定期通报、办案线索下管一级、办案力量统一调度等制度,提高全市查办案件整体能力。
前7个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14件次,同比上升37%;立案305件,结案303件,党政纪处分313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88人,重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把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转到 监督执纪问责上
今年以来,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上。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征地拆迁等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和具体事务,不再直接参与;对政府民生专项资金等专项治理工作,不再具体牵头。
把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转向监督执纪问责,正确处理站位全局与突出主业的关系。如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市纪委监察局对我市社会事业、工业、城建交通和服务业、农业等4个项目督导组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再直接参与具体项目督导,落实了“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要求。
同时,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上,今年以来,通报批评24个单位76人,效能告诫53人,党政纪处分12人,通过履行监督职能,强化了作风和纪律保障,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