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 日报01版
          

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我市各界人士热议如何做到和谐发展

□本报记者 渠稳

“正确的政绩观不能片面地追求经济指标的高增速,应该注重经济与民生、生态的和谐发展。”“和谐发展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共生。”“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要使人民群众满意,必须做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环境优美宜居,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就是和谐发展的体现。”

9月9日,本报一版评论《造福人民,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讨论,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成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热心市民和网友热议的话题。

民生是和谐之本

和谐与否关键看群众满意度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鹤山区姬家山乡党委书记秦文军表示,为官者应坚持“一切服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政绩观,乐于、善于倾听群众的期盼和心声。    

“民生是和谐之本,改善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倡导民众和睦、集中民力、维护民安,都离不开改善民生这一基础和前提。”鹤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游国庆说,构建和谐社会,一定要坚持民生为先,把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能够解决的要坚决办、马上办,即使有困难的也要千方百计、尽心尽力去办。只有扎实办好群众急需、群众受益的每件事情,让群众满意,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和谐不和谐要看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老城区,目前山城区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方面仍不均衡,困难职工、失地农民等低收入群体的基数还很大,信访积案化解任务繁重。”山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德才表示,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山城区将坚持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并重,城市建设与完善功能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并重,下大力气做好民生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生态建设、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各项重点工作,营造幸福和谐的社会氛围。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