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任述作风述廉洁7名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
2014-09-16 23:39:11
本报讯 (记者 张婷媛)“作为县委书记,下步你打算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上级明确规定不允许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是否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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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全市部分党委党组)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召开,浚县县委书记郑辉、淇县县委书记王永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胡红军等7名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这是我市贯彻省纪委述责述廉会议要求和我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具体措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留心主持会议并讲话。
述责述廉的7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在述责述廉中不仅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还实事求是地分析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作出了个人廉政承诺。李留心代表市纪委全委会,根据述责述廉单位实际,围绕履行主体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向述责述廉人员逐一提问。
李留心在会议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忧患,时刻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部署,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以实际行动真正把“两个责任”抓好、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上率下,做到自身清廉、亲力亲为、敢于担当,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接受监督,对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动真格、不手软,决不迁就姑息、听之任之,进一步巩固提升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会议结束时,与会人员还现场对7位述责述廉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