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批整改事项
2014-09-17 00:00:38
1.强化开拓创新意识,转变行政审批服务思想观念,积极主动服务群众,解决拘泥于条条框框和某些规定,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2.认真落实《关于支持鹤山区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鹤山区资源型城区转型发展。
责任科室:老城区统筹办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3.解决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治理及运输土石方过程中产生的道路遗撒问题。
责任科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市政管理科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4.加大市综合培训实践活动中心、鹤淇电厂供热管网、中水回用向鹤淇电厂供水等项目的协调力度,解决工作效率不高、进展迟缓的问题。
责任科室:市政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处、代建工程管理科
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5.解决个别工程项目无墙改专项验收造成墙改基金无法返退的问题。
责任科室:建设科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6.提升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窗口单位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服务水平,加大监督力度。
责任科室:公用事业管理处、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有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7.解决供热计量退费不及时,供热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
责任科室:公用事业处、淇滨热力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8.按照《鹤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开工建设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责任科室:市政管理科、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
9.加大对市政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
责任科室:市政管理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有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0.加强机关管理,创新绩效考评方法。
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有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1.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和机关中层干部缺职较多的问题。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12.健全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