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市房产管理中心第一批整改事项

1.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指导成立鹤壁市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规范中介市场经营行为;指导成立鹤壁市“房产之家”,建立起统一的二手房市场,建设和完善房屋中介的市场服务平台。

责任科室:房管科、交易处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机制、企业监督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

责任科室:物业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4.印制便民服务告知单、《房屋登记百问百答》手册,宣传房屋登记、房产办证等政策法规;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责任科室:交易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完成印制工作,其他事项长期坚持。

5.针对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问题,探索先租后售、租售并举、全面覆盖、分层保障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整合保障性住房房源,将符合条件的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统筹解决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

责任科室:保障中心、法规科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

6.坚持中心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企业、群众关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责任科室:中心各科室、二级机构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