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5版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明日启动这些地名普查知识你知道吗?


□本报记者 王帅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等若干问题,您清楚吗?为向广大民众普及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相关知识,鹤壁日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地名办有关负责人,通过问答形式,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标志释义:

标志整体形状为传统圆形徽标样式,以蓝色为主色调,以中国地图为主体,上面写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文字和“地名普查”的拼音首字母。其中,外围装饰纹样为飘带形成的阿拉伯数字2的变体,代表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中国地图表示这次普查的范围为全国,象征着普查工作的全国性和公益性;底部纹案为地球纬度的立体化、艺术化处理,象征着地名具有指位定位功能,具有服务全球交流交往作用。主色调蓝色象征这次地名普查的庄重严谨,也体现这次普查数字化、信息化的特点。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意义是什么?

答: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背景?

答:1979年至1986年,我国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此后一直没有进行全国地名普查。近3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掌握的地名信息已难以反映地名实际情况,地名数据不新、不全、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开展全国地名普查,尽快摸清地名底数详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的地名管理工作。为此,国务院于2014年1月23日下发通知,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范围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类的地名?

答: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具体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水系、陆地地形等十一大类地名。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2.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3.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4.建好地名普查档案,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5.建立地名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创新服务内容与形式,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加强普查成果转化运用。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如何组织实施?

答: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普查的组织领导,制定普查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国地名普查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这次普查以县级政区为单位进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名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普查工作。

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成果将会运用在哪些方面?

答: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要掌握全面、翔实、准确的地名数据,并形成一批能够服务于社会治理、公众需求和地名管理的地名普查成果,重点实现四个目标:1.通过普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标准地名数据库,形成各类地名专题数据库;2.通过普查建立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形成地名申报、审批、发布、共享和数据更新维护长效机制;3.形成一批普查报告,既要形成地名普查工作报告和主要数据公告,又要形成地名文化遗产分布、地名标志设置和地名标准化处理等专题报告;4.编纂地名图集资料,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典志、地名图书以及电子地名图、电子地名辞典等。各级地名主管部门要保存、转化和利用好普查成果。在保证普查数据安全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深入研究、深度开发普查成果,最大限度发挥和提高普查成果的社会效益,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