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个体出租车月入3万元以下可免交增值税
2015-01-09 01:38:42
图为1月4日,出租车司机杨师傅展示刚刚办好的临时税务登记证。
本报记者 王峥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峥 通讯员 李国亮)“下午快六点才来,没想到国税局的同志还给办!”1月4日,浚县出租车司机杨师傅拿着崭新的临时税务登记证高兴地说。
据了解,自201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租车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开始执行。凡我市自己纳税的出租车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到市国税局各服务大厅按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以自己名义领取、开具发票,就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月收入在3万元以下,可以免交增值税。这一措施使出租车行业承包、承租和挂靠经营模式的增值税纳税主体、计税依据及征收管理事项得以明确,从而有效地平衡了不同地区间的政策差异,使纳税人税收负担更加公平。
为了使纳税人办理业务更加便捷,市国税局开辟了专门的出租车增值税优惠绿色通道,推出了周六、周日延时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出租车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