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市
2015-04-03 04:42:00
●全省唯一,全国共有16个 ●3年内将至少获得中央财政12亿元的补助
●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城市建设层次将起到重要作用
本报讯 (记者 张凯)我市又获得了一张“国字号”名片——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财政部网站已开始对包括我市在内的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进行公示。我市也是此次全省上榜的唯一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通过建设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下凹式绿地、城区河湖水域和污水处理设施等,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全程参与了“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的市住建局副局长郑全智告诉记者,今年2月,经过演讲答辩,我市在全省10个申报城市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此后又进入全国竞争性评审程序,最后在33个申报城市中再次胜出,成为2015年度“海绵城市”建设16个试点城市之一。这也是我国首次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
成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以后的3年里,我市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4亿元的专项补助,如果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达到一定比例,(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