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学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领会立法精神推进依法行政
2015-04-17 03:40:35
本报讯 (记者 郭坤 通讯员 孙长付)“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将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司法监督,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制度,在立案、管辖、调解、执行等多方面都作了新规定,对各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无论是行政执法机关还是法院,都必须深刻领会新的《行政诉讼法》,以积极的态度,充分做好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13日,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举办的学习新《行政诉讼法》集中培训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孙长付对记者说。
据了解,对于这次培训,我市各级各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都应邀专门派人参加培训。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还专门组织在党校参加春季班学习培训的167名学员参加了这次培训,市直各执法机关派出11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我市两级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审判人员、立案登记人员等参加学习培训。此外,濮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主动派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据介绍,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宋炉安,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挂职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助理的宋雅芳作了专题学习讲座。
培训中,宋炉安针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问题,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行政审判的价值取向,针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重大变化与调整,从受案范围的扩大、诉讼管理制度的改革、当事人资格的变化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从诉讼时效的调整到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从调解制度的发展到行政审判判决制度的改革等多个方面,全面解读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所展示的亮点与热点问题,对立法精神的领会、审判实践的具体实施等,都作了详细阐述。宋雅芳就如何全面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怎样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等作了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