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8版: 日报08版
          

山城区法院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为青年法官做示范

本报讯 (记者 郭坤)近日,山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坐在审判长位置上审理此案的是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据了解,该院于日前开始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让院长、庭长穿起法袍回归法官角色,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模式。

吕文涛审理的这起案件,原、被告对立情绪严重,特别是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针锋相对,原告对被告两年多未让其见女儿极为不满,情绪很不稳定,被告则责备原告不关心女儿,双方激烈交锋,气氛十分紧张。吕文涛找准矛盾点,采取“亲情感召法”,让双方的对立情绪就此得到缓和。整个庭审张弛有度、规范高效。

据了解,为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山城区法院把院长、庭长带头办案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重要实践,加大组织推动,建立制度规范。将院长、审委会委员直接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并且对任务量作了严格规定,让院长、庭长卸下繁重的行政事务,穿起法袍、敲响法槌,回归法官角色,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切实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模式。

  “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既推进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也调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能对青年法官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提升全院整体办案水平,促进审判质效的全面提高。”吕文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