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全市巡察工作答记者问
2015-07-08 00:57:49
2015年7月7日,市委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将于7月10日起进驻3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我市巡察工作,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谈开展巡察工作的意义。
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要管党的重要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创新,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开展巡察工作对于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我市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纪律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问:那么由谁来开展巡察工作呢?
答:市委建立专门巡察机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巡察工作,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组长由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纪委,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我市共设立4个巡察组,巡察组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
问:巡察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事关巡察工作生命力和方向的重大原则。巡察要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通俗地说,巡察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盯着线索查,让问题无处藏身。市委巡察工作要重点发现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发表或传播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制度不力的问题;(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