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4版
          

证监会严禁账户持有人出借账户进行违规交易

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 赵晓辉 许晟)中国证监会1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意见指出,近日,随着市场回稳,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违法现象卷土重来,必须予以清理整顿。

在这份12日起实施的意见中,证监会表示,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

根据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规定,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

意见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