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山城区助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建立责任清单强化问责追责

本报讯 (记者 原昆鹏 通讯员 刘莉霞)“责任清单把落实两个责任’细化成一项项具体的工作任务,我们照单履责、按单问责,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前,山城区石林镇党委书记康春迎说。今年年初以来,山城区委和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

“在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环节上,谁出了问题,谁就要被追责、问责到底。”作为山城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区委书记徐伟对抓好两个责任”态度坚决。

山城区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列出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3+1”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也逐步建立了“两个责任清单”,为行使权力划定底线、立好规矩,降低权力运行风险。

同时,山城区纪委积极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撤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48个,保留17个,推进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新组建办案组3个,把70%以上的人员放在查办案件上……今年1月至9月,区纪委受理信访举报164起;查办违纪违法案件59起,处理科级干部22人,同比上升16%、47%;移送司法机关3起;区纪委自办案件30起,同比上升67%。

责任后面紧跟着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是主体责任落实年,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不管在职还是离职,只要有责任就要追究,该打的板子一定会打下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传伟在多个场合释放出追责问责的信号。

山城区委坚持用好问责追责这把“利剑”,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和“一案双查”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力、失职渎职、出现顶风违纪等问题实行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5月4日、5月28日、9月7日,区纪委分别通报了区城管大队、区水利局和红旗办3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问责掷地有声,兑现了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承诺。

同时,山城区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出台《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暂行办法》,今年年初以来,山城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35名党员干部实行约谈,纠正苗头性问题5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