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鹤山区人民检察院 王红杰 赵卫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动真碰硬的精神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现实意义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标准应该更高、监督应该更严。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检察机关“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好、履行好“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落实“两个责任”能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来抓,把“两个责任”的精神内涵落实到执法办案工作中去,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追求。

(二)落实“两个责任”能更好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正人先正己”,检察机关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更好履行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检察职责。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是检察机关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有效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具有重要意义。

(三)落实“两个责任”能更好推进“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政法工作作出指示,突出强调建设过硬队伍,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检察人员面临的执法风险,要坚持按照“两个责任”要求,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进一步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二、坚持从严从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落实主体责任,厘清责任是前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体系,明确各种不同的责任,对于责任制的正确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组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主体,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业务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融入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之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和保障者。二是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党组书记既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法、秉公用权,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廉洁从检、接受监督,又要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牢记使命、摆正位置,在动真碰硬和关键问题上亮明态度,讲原则不讲面子,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当好“第一责任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承担的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把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传达贯彻到位,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敢抓敢管不甩手,勇于担当不推诿,杜绝有权力无责任、有责任不落实的现象。

(二)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是根本。作为院党组,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握主体责任内涵,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5个方面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主体责任细化、具体化,到部门、到人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的责任体系。二要担好选人用人之责。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干警晋升职级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制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三要担好执法为民之责。要立足检察本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民生民利;要创新服务机制,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群众新诉求新需要;要深化作风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坚决纠正“四风”和执法作风问题。四要担好支持保障之责。要落实“三转”要求,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撑腰壮胆。五要担好以上率下之责。要发挥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做带头学习、身体力行、艰苦奋斗、遵章守纪、团结共事、修身立德的表率,做到在行动上更快、标准上更严、要求上更高。

(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追责是关键。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责任不追究或追究不力,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一要坚持真抓敢管。严格责任追究是扎牢权力篱笆的有力手段,要切实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积极查办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行为,切实防止“灯下黑”问题。二要落实一案双查。建立健全“一案双查”机制,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三要突出标本兼治。在抓好责任追究的同时,更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内部警示教育,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要求限时整改并汇报落实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批评,及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在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一)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大家都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单位的风气,对干警行为意识的养成,具有一种很强的辐射带动作用。要通过规范完善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述职述廉、责任报告、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和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工作作风的监督,切实规范和制约领导干部的执法权和决策管理权。

(二)要扭住制度落实这个根本。制度的生命力、震慑力在于执行。要持续聚焦“四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及严肃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等规定,确保落地生根,立后即行、行之有效。扭住制度落实这个根本,就是要让制度成为通电的高压线,谁碰谁触电,就是要通过严格的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要用好检查考核这个推手。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检查考核,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推手,有着很重要的导向和指挥棒作用。要健全党风廉政检查机制,每年定期对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