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绿色通道让农民幸福地融入城市———我市“十二五”期间新型城镇化工作综述
2016-01-20 02:45:54
□本报记者 渠稳 李霄楠
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2013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市公安局等10个部门分别制订了支持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政策措施,对农业转移人口关心关注的户籍办理、子女就学、城市低保、就业扶持、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既有农村土地权益保障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形成了相配套的“1+10”政策体系,为全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为农民融入城市开辟绿色通道。
截至2015年年底,预计我市城镇化率为55.6%,较2010年提高7.6个百分点。“十二五”末,我市城镇化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左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2∶1以内,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1+10”确保农业转移
人口进得来、留得住
“三四年前,我还是一个靠种地为生的农民。村里的地少,算上种粮补贴,俺家一年的收入也只有1万多元。农村户口换成城镇户口后,我申请了保障性住房,拿到政府的住房补贴后,近100平方米的房子我才花了4万多元。”山城区鹿楼社区和谐小区居民李有杰说,目前,通过区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他成为了一名电焊工,彻底融入了城市生活。
鹿楼社区的前身是鹿楼村,目前,5000多名村民已经全部转成了城镇户口。为解决社区居民的就业问题,山城区人社局在鹿楼社区设立了就业培训基地,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渠道也在不断拓宽,社区居民正在逐步融入城市,社区80%的劳动力实现了城市就业。
据了解,2014年8月和2015年8月,我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紧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一突破口,坚持“全放开、低门槛”,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保障进城农民的原有合法权益和进城后的新增权益,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1+10’政策体系出台后,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步伐不断加快,成效日益显现。”市委农办农村改革科科长刘新锋表示,从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