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案列201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首
河南大学生掏鸟窝案、琼瑶诉于正案等入选
2016-01-20 00:38:55
201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18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揭晓,周永康案、河南大学生掏鸟窝案、范木根反抗强拆防卫过当致死案等10个案件入选。
此前媒体发布的30个备选案例中,“复旦投毒案”、南京虐童案”、李庄诉中青报侵犯名誉权案、南充公款拉票贿选案等没有入选最终名单。
评选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南方周末报社、法律出版社联合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协办。这个由业界、学界发起,媒体参与的“民间”评选,至今已走过11个年头。
过去10年入选的100个诉讼,有党政官员的贪腐巨案,也有普通百姓的冤假错案,有公民表达的边界探索,也有公民维权的艰难努力。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表示,关注个案,是寄希望于这些个案激活纸上的法律,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影响。
周永康案
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入选,可以说毫无悬念。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对周永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法院认定周永康受贿近1.30亿元;滥用职权为他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泄露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
陈传钧改判无罪案
2001年9月25日清晨,广东东莞市一杂货店遇袭,店主一家四口一死三重伤。
2010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陈传钧被缉拿归案。
2011年12月19日,东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陈传钧死刑,陈传钧上诉,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东莞市中级法院重审后,改判陈传钧死缓,陈传钧又上诉。
2015年8月1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指控证据不足,“本着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宣告陈传钧无罪。
二审的广东省高院法官称,在对于上诉人是否本案真凶既无法证实亦无法证伪的两难局面下,法院应恪守证据裁判规则,“宁可错放,不可错判”。
琼瑶诉于正案
2014年5月28日,台湾作家琼瑶提起诉讼,认为大陆编剧于正等人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涉嫌抄袭《梅花烙》剧本,侵犯自己的改编权和摄制权,109位大陆著名编剧联名支持琼瑶。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事实成立,判令被告停止复制、发行、播放,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00万元。于正上诉,2015年12月16日,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学生掏鸟窝案
2014年7月,河南在校大学生闫啸天和朋友在辉县市高庄乡“掏鸟窝”并售卖。
2015年5月29日,辉县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闫啸天因犯非法猎捕、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两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半。法院认定,二人共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隼形目隼科动物16只,“情节特别严重”。
2015年8月21日,新乡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半”的话题,令不少人认为量刑过重。而随着案件信息的详细披露,舆论又出现了反转。
2015年
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广东陈传钧涉嫌抢劫杀人改判无罪案;
●范木根反抗强拆防卫过当致死案;
●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获刑案;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再审案;
●世奢会诉新京报侵犯名誉权案;
●琼瑶诉于正侵犯著作权案;
●飞度人人投与诺米多股权众筹合同纠纷案;
●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不当案;
●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燕山派出所户籍姓名登记案。
(据1月19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