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 日报01版
          

各县区和7个市直单位向市政府递交目标责任书大气污染防治“军令状”里都有啥?

□本报记者 李霄楠

没有豪言壮语,只有责任担当。7月16日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动员会议上,我市各县区和7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递交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如同“军令状”,彰显了我市各县区、各部门铁腕治污的决心和信心。

“军令状”自然不是夸夸其谈,而是有着具体的目标和举措。

其中,市环保局的目标责任书对涉气企业治理工作进行了明确:10月底前,完成15家工业炉窑及3家砖瓦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完成对全市117家重点涉气企业和33家涉气“小散乱差”企业的梳理分类、综合整治;12月底前,完成所有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

市住建局的目标责任书对扬尘和渣土车管理等提出了要求: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接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自8月30日起,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鹤壁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规定标准。

市交通运输局的责任目标是,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油罐车,依法实施停业整改;新增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到70%、80%、60%以上,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5%以上。

市公安局的责任目标是,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严禁“黑车”非法运输行为;10月底前,指导并配合各县区淘汰3741辆黄标车、2085辆老旧车。

市商务局的责任目标是,7月10日起,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储油库、加油站,依法实施停业整改。

市水利局的责任目标是,9月底前,督促各级水利部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修订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组织督导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

市农业局的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2016年全市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努力实现“零火点”目标,基本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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