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驾车撞伤他人,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此种情形下张某是否属无证驾驶?淇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持过期驾驶证开车属无证驾驶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本报记者郭坤
2016-08-24 08:41:40
案件回放
张某交通肇事致人重伤
2015年2月,淇县的张某刑满释放后租了一辆轿车作为出行工具。2015年10月的一天,张某驾车在鹤淇电厂东墙外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李某发生碰撞,李某当场昏迷。张某随即将李某抱上车送到淇县庙口卫生院救治。
到庙口卫生院后,医生说李某伤势过重,让张某赶紧送往淇县人民医院治疗。
张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张某担心李某伤势严重,可能产生较高的医疗费用,把李某放到车后座上后,自己就躲了起来。看到120急救车将李某拉走后,张某弃车逃走。
经鉴定,李某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在调查该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张某于2007年2月28日领取了C1驾驶证,有效期至2013年2月28日。张某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时间恰好在他的服刑期间,因此张某未换领新的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可以换领新证但换证前不能驾车;超过一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在两年内完成理论考试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故当时张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服刑期满后张某参加了恢复驾驶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
持过期驾驶证开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有两种意见
淇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张某持“注销可恢复”状态的驾驶证开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有两种意见,而这也关系到对张某的量刑。
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属于有证驾驶,只不过其驾驶证处于待恢复状态,只要张某通过理论考试,就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本身仍然属于有证。交通肇事罪中对于无证驾驶者,应理解为从未办理过驾驶证的人。因此,张某应属于有证驾驶。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属于无证驾驶,应当追究其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刑事责任。张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且张某通过考试程序,未恢复驾驶资格,说明张某在交通肇事时未取得驾驶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条件。张某明知其驾驶证已经过期仍然驾驶车辆上路,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张某无证驾驶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检察机关:以无证驾驶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淇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在明知自己未恢复驾驶资格的前提下仍驾驶车辆,并在致人重伤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犯罪。2016年1月5日,淇县人民检察院以无证驾驶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2016年4月1日,淇县人民法院以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案件点评
驾驶证超期一年未换领
须通过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淇县人民检察院 贾园园
驾驶证处于注销或吊销状态一般是驾驶员换证不及时或因违章、违法等行为,未履行完法定程序造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或吊销状态,应按无证驾驶处理。
本案中,张某的驾驶证换证时间虽在张某服刑期间,本人无法去审验,但张某刑满释放后通过考试程序未恢复驾驶资格,仍然驾驶车辆行驶,其无证驾驶的主观故意明显。
因此,从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来看,张某属于无证驾驶,且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换证。过期不超过一年可以换证,但换领新证前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超过一年的话,驾驶证就处于注销状态。驾驶证注销不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如果两年内没有通过考试,只能重新考取驾驶证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