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家法院因执行不力院长被问责
2016-09-21 01:23:43
据河南日报消息 今年5月份在向执行难宣战大会上,19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手中接过军令状,作出了庄严承诺。9月18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通报了4个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因执行工作开展不力被问责的情况。
向执行难宣战大会后,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不畏艰辛,涌现了一批勇于担当,忠诚履职的榜样。其中,焦作、许昌两地试点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为全省法院推进执行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省高院决定对焦作、许昌中院执行局和温县法院执行局、襄城县法院执行局4个集体予以表扬;为焦作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薛拥复、许昌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军和省高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闫嘉文记个人二等功;为焦作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卫向娟等8人记三等功。
此次被问责的四家基层法院中,卫辉市法院、商水县法院、西华县法院因案款清理发放工作严重滞后被最高法院点名通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截至8月19日案款清理工作仍无明显进展,在全省排名持续靠后,被省高院通报批评。
省高院通报了问责的具体情况:卫辉市法院院长王建文、西华县法院院长王赞华、商水县法院院长王红亚被责令分别向上级中院党组作出检查;对洛阳市西工区法院院长赵耀武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史克辰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免去其局长职务;另有多名分管执行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被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