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督查结果并提出要求认真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强化校园安全监督管理
2016-11-24 23:51:55
本报讯 11月22日,市教育局对近期开展的全市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要求。
日前,市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市41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校园门岗管理和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学生疏导情况。
笔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本次督查以暗访形式进行,共抽查学校41所,其中浚县5所、淇县5所、淇滨区5所、山城区3所、鹤山区2所、市直21所。从检查情况看,目前我市校园安保工作整体情况较好,各学校的校园安保基础设施建设、保卫人员配备、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明显加强,市淇滨小学、市湘江小学等中心城区学校采取的学生错峰放学、成立家长护卫队维护接送秩序等措施,使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比如门岗值班、带班人员不明确,上课期间大门不锁或电动门不闭合,出入学校登记不规范,上、放学时段校门口值守工作不规范,校园监控显示存在故障,门岗物防器械配备不全或缺少维护,门岗保卫人员年龄偏大,甚至个别学校存在没有专职门卫由专职教师代替的情况。
对此,市教育局要求存在问题的相关学校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12月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另外,此次通报情况与整改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终平安考核及评先项目中。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以人防、技防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门卫值班,严格登记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大门要落锁;强化对门卫的监督管理,规范出入校园管理,认真核实来访人员身份,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加强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门岗24小时专人值守,坚持做好定时巡查记录;加装辐射大门对面、围墙等学校周边的监控摄像头及路灯设施;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的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严防发生各类校园安全事故。
据督查组有关人员透露,市教育局还将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存在问题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到位、发生校园安全问题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责。 (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