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组中心组的表率作用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2017-02-19 22:48:26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把中心组学习作为新时期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的重要载体,着力抓好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坚持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修养的重要抓手,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表率作用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完善相关机制,以中心组学习为引擎,从着力制度规范、着力调查研究、着力拓展平台、着力深化培训四个方面,推动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
按照“学习要精,学有所用”的要求,明确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学习目的,注重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努力做到“三个结合”,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提升。将中心组学习与服务大局相结合,积极引导中心组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胸怀大局、站位全局,注重围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检察工作;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学习始终,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相结合,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纪律、严密的监督构筑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履职不规范的问题。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党组中心组成员的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得到了切实提高,有效推动了全市检察事业的发展。
2016年初,全省检察机关侦监、控申、刑事执行检察等多个现场会在鹤壁召开,4个县区院被表彰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1个县区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2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连续6年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