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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6时起我市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I级管控措施

本报讯 (记者 李旭阳)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3月10日-12日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大气环境质量分析研判结果,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3月10日6时起,启动鹤壁市轻中度污染天气I级管控措施。3月12日14时解除轻中度污染天气I级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