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7-05-01 23:58:52
本报讯 (记者 李旭阳 通讯员 秦海香)日前,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市人防办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人防办紧紧围绕文明单位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党风廉政建设、人防改革发展等工作中,做到文明单位建设与人防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通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道德大讲堂”演讲比赛、“巾帼志愿服务队”、“交通志愿服务队”等一系列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了人防系统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人防队伍管理水平,实现了人防工作与精神文明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下一步,市人防办将以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再接再厉,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