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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鹤公司“飞鹤及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增至3件

本报讯 (记者 王峥)日前,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鹤壁飞鹤股份有限公司的“飞鹤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继河南永达食业有限公司的“永达”商标和天海集团的“THB”商标之后,我市培育出的第三件中国驰名商标。这是9月21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的。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鹤壁飞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工矿高筒靴、工矿半筒靴商品上的第116224号“飞鹤及图”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请求,依法认定的一种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类型。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其享有的保护不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同时,除驰名商标持有人外,“驰名商标”不得作为企业字号注册和使用。

商标品牌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战略,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自2013年12月我市全面实施商标战略以来,各级工商部门积极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和使用商标,在扩大商标注册量、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提升鹤壁形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目前,我市共有注册商标4127件,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前的1762件相比,增长23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