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市直2018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请于本月底前到税务部门缴费
2018-09-11 02:48:55
本报讯 (记者 陈海寅)当前,市直2018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已经截止,仍有个别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及时缴纳这一保险费。因此,市医保处与税务部门协商,决定把缴费时间延长至本月底。这是9月10日记者从市医保处了解到的。
“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患大病时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该保险可以减轻患大病职工的就医负担。从今年7月1日起,大病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从40万元调整到45万元。
“当前个别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及时缴纳这一保险费,这些人员将不能享受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基金提供的相应待遇。”该工作人员说,为切实织密医疗保障网,他们决定将缴费时间延长至本月底,希望尚未缴费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税务部门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