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2018-09-10 18:36:45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经查,下列25家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我局已于2018年8月23日在《鹤壁日报》刊登了拟撤销登记公告。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自公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一律作废。
一、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鹤壁市房地产业协会
2.鹤壁市地方志协会
3.鹤壁市林学会
4.鹤壁市环境科学学会
5.鹤壁市档案学会
6.鹤壁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7.鹤壁市农学会
8.鹤壁市煤炭运销协会
9.鹤壁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
10.鹤壁市种业协会
11.鹤壁市民办教育促进会
12.鹤壁市酒业协会
13.鹤壁市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协会
14.鹤壁市企业信用担保协会
15.鹤壁市黄金珠宝协会
16.鹤壁市青少年发展促进会
17.鹤壁市纺织服装协会
18.鹤壁市家电行业商会
19.鹤壁市钓鱼协会
20.鹤壁市商贸经济合作协会
21.鹤壁市泥猴张艺术研究会
22.鹤壁市台球协会
23.鹤壁市家庭志愿者协会
24.鹤壁市文化艺术协会
25.鹤壁市农业机械化协会
二、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鹤壁市太行抗日战争纪念馆
2.鹤壁市永波羽网运动健身俱乐部
3.鹤壁市富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4.鹤壁市宏科职业培训学校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