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我市将开展“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平安”主题宣传活动
2020-01-09 08:35:07
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1月10日,市公安局将在淇滨区裕隆·爱之城广场开展“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平安”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将聚焦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大力实施改革强警、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宣传110在快速反应打击街头违法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在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扫黑除恶、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打击黄赌毒、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推动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应急联动、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引导市民关爱110、支持110、正确使用110,充分发挥110应急处突“触发器”、打击犯罪“桥头堡”和治安防控“信息源”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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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10要说清这三件事
部分报警人因为慌乱或情绪激动,无法准确告知110报警服务台自己的具体位置和诉求,导致在确定报警人位置时耗时较长,影响出警效率。
那么,拨打110都需要说清哪些事呢?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负责人张小涛建议,广大市民拨通110后要说清三件事:事发的具体地点、准确时间及简要的案情。
“如果对地址或街道名称不熟悉,可以通过路边明显的标志物标记位置。”张小涛说。
110受理如下报警、求助、投诉
一、紧急报警
1.刑事类警情;
2.治安类警情;
3.群体性事件;
4.火灾、道路交通等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其他报警。
二、紧急求助
1.老人、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及其他人员在确定区域内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相应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2.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溺水、坠楼、自杀等,需要公安机关立即救助的;
3.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紧急处置的;
4.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
5.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置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三、接到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犯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的投诉,应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