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严打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淇滨区豫鹏量贩
面临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02-14 08:58:08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陈海寅 实习生 郭美含)2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淇滨区黄河路豫鹏量贩哄抬物价且有的商品没有明码标价。经核实,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豫鹏量贩作出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豫鹏量贩现在出售的消毒液、药皂价格明显高于疫情发生以前。3种在售的口罩也没有明码标价。”2月11日,有市民向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核实,发现豫鹏量贩在售的84消毒液标价10元/瓶,上海药皂(90g)的标价已由2.5元/块改为4.5元/块,且有3种在售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
“84消毒液采购时没有票据,不能说明购进价格,目前在售价格已高出正常销售价格的3倍;上海药皂价格明显上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在调查过程中,豫鹏量贩的相关人员推三阻四、不配合调查,不及时提供当日的供销清单。
经核实,豫鹏量贩涉嫌存在哄抬物价行为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豫鹏量贩作出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