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日报06版
          

推动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之二


市财政局
组织培训 加强宣传
近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要求,市财政局预算科组织各县区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加强对预算法律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让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提高运用预算法和条例的水平。本报记者 汪丽娜 摄


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近年来,我国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不断深化。

自修改后的预算法施行以来,按照法律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深化财政改革和规范预算管理的新制度新机制。财政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为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提供了必要的现实条件。

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符合当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有利于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汪丽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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