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日报02版
          

市财政局建立采购投诉调解机制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纠纷

本报讯 (鹤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刘倩倩)12月2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方式,引入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机制,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纠纷。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我们积极创新投诉处理方法,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通过约谈和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进行行政指导或调解,化解成功率达100%。”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乔广宇介绍,市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调解新机制,采用投诉受理新模式,促成纠纷圆满化解。

“12月中旬,我们接到一起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经多方调查后,该投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应当驳回。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率,我们采用简易行政指导措施,主动联系投诉公司,解答了相关政策、讲解了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通过协调,该公司消除了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误会,主动撤回投诉。”乔广宇介绍,创新投诉处理方式,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化监管“硬度”为充满人性的服务“温度”,受到了群众和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