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日报04版
          

声明

兹有我公司依法承建的“Y016曹赵线曹家村至赵家厂村段改建工程”,已于2019年12月12日前完工。

请本工程所有债权人,自本声明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工程项目部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债权,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与我公司和项目部无关。

联系人:申仲虎 电话:18738562990

   姬长峰 电话:13939273379

特此声明

         河南高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