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新时代鹤壁民族工作新局面
2022-04-28 07:13:05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嵌入式村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推进新时代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以提高政治站位为统领,坚持完善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积极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优势,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将民族工作重要活动纳入市委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同推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完善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化和职责调整,保障机构机制、人员配置和工作条件。指导各县区民族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人管、懂政策、善服务。健全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树牢人民至上理念。
笃行务实重干,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 家园建设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全面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教育示范功能,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红旗渠精神、雷锋精神,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学校、社区(村)、民品民贸定点生产企业等重点,以开设专栏、印发宣传资料、集中宣讲等多形式、多层次,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3000册、《民族政策法规知识读本》2000册,设置宣传栏40余处,悬挂宣传标语500余条,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页1万余份。着力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中原农耕文化、帝辛传说、箕子传说列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讲好鹤壁故事,促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认同。
选树先进典型,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与周边村(社区)并重,农村与城市社区并重,机关单位与各行各业并重。突出特色,分类实施,注重结合,持续深化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场所。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目前,我市有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宗教活动场所1个,省级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示范基地1个。国家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发挥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各族群众融入城市的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制度保障。近年来,帮助解决来鹤各族群众社会保障、就学就医、务工经商等实际困难10余件,有力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之在鹤安心、生活愉悦,主动担起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的责任。
坚持守正创新,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建立健全由各级统战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处置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各族群众自觉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提高了守法遵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工作主动性、联动性、实效性。加强调研指导,落实落细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维稳工作责任,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妥善应对涉民族因素舆论,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发声。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有效维护我市民族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