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2022-06-21 23:05:48
根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既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落实,又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入(返)鹤人员须提前3天报备。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党政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报备,必要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来鹤旅游的,请提前通过各景区平台或入住酒店进行预约报备。
2.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的入(返)鹤人员,入鹤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一入境点未满14天集中隔离的入(返)鹤人员,入鹤后补足14天集中隔离,而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3.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和14天内有病例报告的县(市、区)入(返)鹤人员,入鹤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4.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和14天内有病例报告市的其他县(市、区)入(返)鹤人员,入鹤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按照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5.疫情暴发地区入(返)鹤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鹤(返)人员管理。
6.低风险地区入(返)鹤人员,入鹤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之后按照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