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告(2022年第16号)
2022-06-27 23:04:09
根据统一安排,为有效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预警作用,现将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通告如下:
一、自6月27日零时起,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原来的“48小时检测一次”调整为“72小时检测一次”。
二、对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扫“场所码”,执行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标识。
三、各级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区域人员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标识。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强行进入办公(场所)区域、扰乱办公(场所)秩序的人员,有权予以劝离。
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