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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淇县公开庭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1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

本报讯 (记者 魏瑗 通讯员 钟文澜)6月28日,由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袁某某等1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淇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审理。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连忠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为保障庭审高效有序进行,淇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派出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查细审,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理念,严格证据标准、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积极协调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公诉人认真听取了辩方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等与审判相关问题的意见,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李连忠从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入手,开展法庭教育、充分说法明理,最终促使1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

据介绍,此次检察长出庭公诉是淇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常态化出庭支持公诉,对强化司法办案工作起到指导和监督作用,也为检察官依法履职尽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推动淇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