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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群众交通安全


 图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正在为群众安装电动自行车牌照。本报记者 汪丽娜 摄


本报讯 (记者 汪丽娜 通讯员 冯超)7月19日一大早,淇县北阳镇上庄村村民崔金枝来到人民路与淇河路交叉口交警执勤岗点,为新买的电动自行车上车牌。“手续简便,办理快捷,服务真周到!”短短几分钟,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就帮助崔金枝装好了车牌,她高兴地说。

淇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韩冬告诉记者,从7月18日起,淇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好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悬挂车辆牌照的规定,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维护群众交通安全。免费为群众安装电动自行车牌照就是其中一项。

专项行动中,淇县公安局交警力量下沉一线,在全县重要路口开展执法引导。安排交警与文明交通志愿者到22个重点小区门口执勤,提醒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者责令抄写交通安全法规或协助交警执勤,通过柔性执法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现象发生。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通过印发宣传页、发布倡议书、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向全县群众和重点行业广泛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悬挂车辆牌照的重要作用。

 为了方便群众,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铁西车管所、人民路与淇河路交叉口交警执勤岗点等处免费为群众安装电动自行车牌照。“为了更好地进行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我们积极开展免费上牌服务,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全县的电动车上牌任务。”淇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海祥介绍。

淇县创文办、创城办联合县公安局,组建3个联合督导组,对县城管局、卫健委、商务局等22家单位及其所管理的行业部门落实安全头盔佩戴、电动自行车上牌情况开展严格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