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曝光一批不礼让行人违法车辆
2022-08-26 00:12:12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增强驾驶人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意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抓拍监控设备,除了依法予以严格处罚外,还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纪,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近期,我市绝大部分车辆都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可还有一些驾驶员不以为意。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第7期10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车:
1.豫F7F000小型汽车2022年8月16日9时2分,淇滨区淮河路(华夏南路至兴鹤大街路段)自东向西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豫F80820小型汽车2022年8月16日8时28分,鹤煤大道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自北向南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3.豫F8X123小型汽车2022年8月16日7时59分,鹤煤大道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自南向北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豫F28U83小型汽车2022年8月12日8时23分,鹤煤大道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自北向南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5.豫F37186小型汽车2022年8月17日8时9分,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自东向西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6.豫F45882小型汽车2022年8月17日8时8分,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自西向东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7.豫FXP990小型汽车2022年8月21日8时42分,兴鹤大街与朝歌路交叉口自南右转向东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8.豫EYG584小型汽车2022年8月16日8时16分,红旗街(长风路至春雷路路段)自东向西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9.豫F13F14小型汽车2022年8月12日8时24分,鹤煤大道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自北向南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10.豫F0E389小型汽车2022年8月12日8时7分,鹤煤大道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自北向南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以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给予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斑马线是要礼让行人的!不少驾驶员会认为,斑马线前提前减速,速度很慢通过,就等于礼让行人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在斑马线前如何礼让行人,法律有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管有无行人,都应当减速行驶,也就是说驾驶员要制动减速;而当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过时,驾驶员必须完全停下车来让行。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机动车和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对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联合市创城办、市创文办持续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