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案件
2022-11-09 08:16:47
本报讯 (记者 魏瑗 通讯员 宋凯云)11月6日上午,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经初步查明:浚县新镇镇某村梁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驾车到外地两次有偿运送多名涉疫风险人员。10月31日,梁某从外地返浚后,明知自己密切接触涉疫风险人员,既未提前向所在村报备,又未主动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尤其在流调过程中隐瞒多个行程轨迹,涉嫌造成疫情传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梁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浚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涉疫案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办案组认真听取侦查机关对案情的介绍,就法律适用和侦查取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就下一步侦查方向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浚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会持续跟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无小事,违法犯罪必追责。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同心战“疫”,共克时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坚决打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