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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鹤壁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结合鹤壁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鹤壁市建设省级、国家级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将鹤壁市相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纳入省级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点考察范围。对照全国总工会规定的相关标准,对鹤壁市符合条件的红色工运资源,省总工会将择优向全国总工会推荐,申报全国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支持鹤壁市加强职工文化建设

聚焦基层职工文化需求,以“送文艺、送电影、送书画、送培训、送讲座”为主要内容,积极做好“中国梦·劳动美·工会情”文化活动进基层工作,丰富鹤壁市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大职工书屋建设支持力度,将省级职工书屋指标向鹤壁市适当倾斜。充分发挥职工书屋功能作用,广泛开展职工读书活动,加强电子职工书屋建设,打造融书籍阅览、学习研究、文娱交流、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温馨文化阵地。

三、支持鹤壁市实施绿色低碳发展

聚焦鹤壁市创建省碳达峰试点,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低碳转型,以节能降耗减排、推进绿色化改造为内容,在企业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竞赛,助推鹤壁市低碳循环发展。广泛宣传绿色出行的重要意义,强化职工绿色环保意识,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绿色出行活动,省总工会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四、支持鹤壁市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指导鹤壁市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高质量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有关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师带徒”“匠带兵”行动,鼓励企业推行首席员工聘任制,叫响做实“鹤壁工匠”品牌,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对优秀产业工人和劳模工匠的宣传力度,指导、支持鹤壁市建设劳模主题公园,将其纳入省总工会文教事业补助范围予以资金支持。

五、支持鹤壁市建设劳模和职工疗休养基地

指导鹤壁市总工会参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劳模疗休养基地的管理办法,制定市级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使用管理办法,对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标准的基地,可加挂市级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牌子。在开展劳模、技术工人、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时,可按程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上述相关基地作为劳模、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承办机构。

六、支持鹤壁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指导鹤壁市各级工会深化乡村振兴劳模出彩行动,组织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工会选树的各类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参与,打造乡村振兴劳模出彩示范基地。省总工会将积极宣传推广鹤壁市乡村振兴劳模出彩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乡村振兴劳模出彩“红旗单位”“领军人物”。

七、支持鹤壁市进一步做好服务职工工作

每年春节前向鹤壁市例行拨付送温暖资金时,按照正常分配额度适当上浮。全国总工会在我省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优先推荐鹤壁市作为慰问地。

八、支持鹤壁市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

将省级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指标向鹤壁市适当倾斜,指导其充分发挥示范点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质量。动员省级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中成绩突出的省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与鹤壁市相关基层工会组织结对子,助力基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送教到基层活动,组织相关专家到鹤壁市的基层单位授课,就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录使用等业务开展培训。建立基层工会工作联系点制度,省总工会在鹤壁市选择2~3个基层工会组织作为联系点,定期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问题。

九、支持鹤壁市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支持鹤壁市建设工会干部培训基地,探索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与鹤壁市工会干部培训基地建立合作办学点,并在培训师资、教材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提升鹤壁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工会干部能力素质,为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支持鹤壁市有关专项项目建设

省总工会根据《河南省市级工会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专项项目安排,对鹤壁市予以经费支持。将鹤壁市职工之家和工运史馆项目纳入省总工会文教事业补助范围,予以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