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清算组员工工资得不到清偿——
75个月的工资被拖欠,使我的生活陷入困境”
2013-12-26 00:52:51
给你8830元作为你75个月的生活费,平均每月117.73元,你会怎么过?可能很多人都会说,过不下去。但我市鹤山区一位叫刘建华的市民,在2005年5月至2011年7月这75个月的时间里就是这样生活的。
12月19日下午,刘建华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自2005年5月起至2011年7月止,这75个月的工资一直未发放,养老金未缴纳,他下个月就要退休了,希望能够拿到自己的工资并能正常退休。当他告诉记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数时,记者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刘建华每个月的工资是300元。
6年多依靠8830元“借款”生活
刘建华说,他是个命苦的人,1989年妻子去世后他一个人带着3个孩子过日子。他原本是原鹤壁市豫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2005年单位申请破产后,清算组安排他为看厂留守人员,当时说的每月工资是300元,另外帮他缴纳养老保险金。但就是这每月仅300元的工资,他6年多时间也没有拿到过一次。
他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得去找清算组借,打下借条拿点钱救急,这6年多里,他的生活来源就是这8830元的“借款”。
不知每月工资是300元还是500元
2013年,刘建华的身体健康出了问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治疗费用压得他喘不过气来。2014年1月他就可以退休了,但在前一段时间准备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刘建华发现清算组并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他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只有在缴齐了养老保险的欠账后,他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在此期间,刘建华从一个朋友那里意外得到了一份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的鹤壁市豫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分配方案》,他惊讶地发现,在这份方案中白纸黑字地写着:“刘建华,每月工资500元,2005年5月至2011年7月共有75个月工资未付,总额3.75万元。”
希望能顺利退休
并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刘建华告诉记者,他现在有一个疑问,他每个月的工资应该是500元还是300元?他还有两个希望,一是清算组可以把欠他的75个月的工资发给他,二是希望清算组能按照承诺把养老保险的欠账交了,让他能顺利退休。刘建华觉得,要是按原来说的每月300元工资,缴养老保险也行,不缴养老保险那就按方案上写的每月给他500元工资,他自己缴养老保险。
清算组回应:拖欠的工资
会一分不少地给他
鹤壁市豫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张中民说,企业破产过程本身比较复杂,清算也需要一个过程。
那刘建华每个月的工资应该是500元还是300元?“我是2010年才接手清算组的工作,之前有些事情不太了解。”张中民说,先前的领导与刘建华之间好像有过口头约定,当时承诺支付刘建华每月工资300元,然后帮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张中民表示,他知道《鹤壁市豫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分配方案》中写着刘建华每月的工资是500元,但那是为了给刘建华缴保险才这样写的,差额是用于给刘建华缴养老保险的。
那刘建华被拖欠的工资啥时候能给他呢?“拖欠他的工资,一分也不会少给。”张中民说,因为破产资金目前还在法院的指定账户,现在处于转账阶段,资金一到账,会马上支付拖欠刘建华的工资和养老保险金。
律师:刘建华属于清算组聘请员工,应为优先清偿对象
河南创城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称,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破产企业宣告破产,应首先成立清算小组,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于企业现有的财产,应首先清偿员工的工资及养老保险,剩余资产再清偿企业所拖欠的债务。
根据刘建华的情况,他属于清算组聘请的员工,属于优先清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