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去年全市1800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95%覆盖职工22万余人

本报讯 (记者 高雯)记者日前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去年,我市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截至去年底,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达1800家,签订率95%,覆盖职工22万余人。

“自从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后,我们每月得到多少工资自己也有决定的权力了,而且工资每年还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增长。”河南天海集团公司员工对于企业实行的工资集体协商非常满意。去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鹤壁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的要求,细化操作流程,规范协商程序,确保协商的质量和效果。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率达到85%。

此外,全市还举办各类企业工资协商指导员培训班5次,培训人数800多人,其中,浚县、淇县、开发区分别召开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现场点评观摩会,收到较好效果。同时,市政府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2012年度县区政府目标综合考评体系。市总工会也制订了《鹤壁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明确了县区、鹤煤(集团)公司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目标数,细化了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工作标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使全市广大职工的工资得到不同程度的增长,一般增长10%,最高增长30%。

 

链接: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劳资关系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化解劳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