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索要发票维护合法权益———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局局长王文生就发票宣传答本报记者问
2013-03-13 00:04:51
最近一段时期,本报接到不少读者打来的热线,反映消费索要发票时,部分商家以“用完了”、下次来了再给”等借口拒绝开具发票。发票有什么作用、如何取得发票……就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局局长王文生。
记者:发票有什么作用,为什么消费者应主动索要发票?
王文生:发票是记录单位和个人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证明,也是国家保证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对消费者而言,发票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定依据。如果接受的服务或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只有凭发票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而且,现在的发票还设有刮刮奖,最高奖金5000元。所以,消费者应该主动索要发票。
记者:纳税人怎么领取发票呢?
王文生:只要在法定工作日,办税服务大厅根据核定的经营者的营业额,随时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发票。不存在部分商家说的地税局没有发票的问题。
记者:领取发票收取工本费吗?
王文生: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了发票工本费。也就是说,现在发票是由税务机关无偿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的。
记者:既然发票由税务机关无偿提供,为什么有的经营者还是不愿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呢?
王文生:按照国家规定,个体经营者每月营业额在20000元以下的不征税,达到20000元就要缴税。发票用量反映了纳税人的经营状况,个别经营者为了不超过这个限额,逃避缴纳税款,就寻找各种理由、借口拒绝开具发票。
记者:消费者怎样才能知道发票是否合法有效?
王文生:经营者开具发票是其法定义务,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如果经营者开具外地发票、使用过的发票、其他单位的发票,或以其他单据、白条代替发票等,都是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消费者有权举报。
消费者可以通过12366-2、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到地税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查询辨别发票真伪。
记者:怎样举报发票违法行为呢?
王文生:举报发票违法行为,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或者监督电话0392-3395379进行举报。地税机关有为举报人保密的义务。经查实后,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