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教体局
实施阳光招生 促进教育公平
2013-06-29 00:36:53
本报讯 今年以来,淇县教体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工程,满足群众对公平教育、优质教育的需求。
一是出台《淇县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辖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招生步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是加大宣传,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家长会等形式,将招生计划、学区划分等重要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同时面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全面考核和评定,确保各中小学招生范围及班数、班额更加科学、合理。
四是建立并完善中小学招生工作责任制、招生管理监督机制、信访举报反馈机制、教育行风评议机制、行风问题督查督办机制,严格查处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
五是启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学籍电子化管理,对学生跨学区择校情况进行全程技术监管。
六是大力实施“教育关爱计划”,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群体给予特殊照顾,为其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弱势群体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冯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