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 日报01版
          

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魏小东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批示市长范修芳讲话

本报讯 (记者 张忠诚)8月23日,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传达市委书记魏小东对民营经济工作的批示,总结、分析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面临的形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长范修芳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新勇通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安排下一步工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于燕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文涛、市政协副主席张洪波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魏小东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批示: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经济增长和方式转变的生力军。在努力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中,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要从问题入手,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创造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出新贡献。

范修芳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方方面面的努力下,我市民营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水平不断提高、效益不断提升,民营经济发展增速和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呈现出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的良好势头,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保持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体和支柱。今后一个时期是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的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拓展了空间、提供了保障。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把民营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范修芳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后工作中,要按照持续创新、提升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扩充总量、提高质量、打造品牌,全力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推动民营经济跃上新台阶、实现新提升,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先行先试走在前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此,一要加快发展。要提升速度,确保全市民营经济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提高比重,确保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拓宽空间,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三次产业各个领域,进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运行各个环节。二要转型发展。要加快推动民营经济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由劳动密集型为主向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并重转变,由“三高一低”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转变。在转型过程中,要更好地与我市两个构建升级版结合起来,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等结合起来,与扩大信息消费、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带动全市转型升级、提升发展。三要创新发展。要注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导向作用,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瞄准行业前沿技术,加大研发投入,释放创新潜能。要积极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民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姻协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各种研发机构,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经营创新等,提高核心竞争力。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等,努力打造一批国家、省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四要集群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集中,使其上下衔接、左右配套,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形成集群整体优势。要引导民营企业依托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金融保险、康复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五要开放发展。要加大“引进来”力度,全方位、宽领域引进市外民营资本,特别是注重引进行业龙头和延链补链企业,借助外力壮大民营经济。要支持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战略合作、兼并重组等,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好企业。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以更加开放的理念和姿态,扩大与市内外企业在产业、技术、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现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范修芳要求各级各部门持续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要落实完善政策,结合国家、省特别是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深化、量化,及时出台配套的措施或行动方案,能给予多大支持就给予多大支持,使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更好地成长、更快地转型升级。二要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及时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深入了解把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注重解决要素保障等难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或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机构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确保我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3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要把民营经济作为重要的发展指标和考核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民营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四要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鹤壁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典型、好经验,大力表彰发展快、贡献大的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真正使我市成为各方人才创业兴业的乐园,成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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