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捕慎押减少其所受身心伤害,多引导帮扶助其重新融入生活。浚县检察院:为失足未成年人构筑“关爱之家”
2013-11-12 21:38:23
□淇河晨报记者 柯其其
?通讯员 牛长涛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6人,不批准逮捕11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人数的69%;开展巡回法律讲座8次,走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26次,开展心理疏导18次,联系学校、企业帮助5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今年以来,浚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犯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成为失足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沐浴的“关爱之家”。
少捕慎押减少对失足未成年人的伤害
该院创立了“一阅、一析、一论、一报”的“四个一”工作法:一阅,就是从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起因、家庭情况、一贯表现方面阅卷审查,确保其犯罪年龄清、案件事实清、家庭结构清;一析,就是承办人写出评析意见,做好风险评估,论证逮捕必要性,确保宽严有据;一论,就是召开科务会进行讨论,形成集体意见,确保民主智慧;一报,就是报主管检察长审定,排除案件疏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案犯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优先快速办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羁押时间。对已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跟踪评估,及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特约代理人”助留守未成年人行使权利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往往会出现两难处境:加害方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而被害方对其行为却不予谅解。该院把刑事和解作为化解矛盾、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途径。针对加害方,积极与法定代理人沟通,强化监护责任,促其自愿承担民事责任;针对被害方,说理释法,促使其与加害方达成刑事和解,接受合理民事补偿,放弃过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修复社会关系;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开展心理疏导,使其真诚认罪悔罪。
涉案未成年人在本地无监护人和固定住所,怎样执行非羁押措施?该院联合浚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对异地涉案未成年人在职业技术学校和爱心企业设立“帮教点”,作为其指定的非羁押执行场所,“就近指定,实施监督”,享受“同城待遇”。今年以来,共指定2名执行非羁押措施的异地涉案未成年人到“帮教点”学习技术,参加公益劳动。
针对留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参加诉讼的实际,该院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及时委托“合适成年人”,作为涉案留守未成年人的“特约代理人”,代为行使诉讼权利。蒋某抢劫一案,该院邀请团县委书记作为“特约代理人”,到场参加诉讼。“检察官叔叔阿姨这样关心我,我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蒋某深受触动。
庭后教育助涉案
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该院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突出做好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工作。他们利用提审,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利用庭审,适时开展庭后教育,帮助其走出犯罪的阴影,找到生活的方向。对回归社会的涉案未成年人,该院建立帮扶档案,通过上门走访、帮扶解困等方式,进行跟踪考察帮教,避免重新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重在预防。今年以来,该院依托“检校共建”平台,组织开展以“珍惜生命,远离犯罪”、“法在身边,走好青春每一步”等主题法律巡回讲座,全方位、多角度对中小学生进行学法、维权、自我保护宣传教育;利用农民返乡时机,联合团县委、妇联、学校,组织召开留守未成年人家长座谈会,共商留守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问题,受到师生和社会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