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始活动11月11日开始为期两个月
2013-11-12 21:38:23
本报讯 (淇河晨报记者 郭坤 通讯员 李瑜)11月11日下午,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当庭调解并履行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农民工高某数着刚刚收到的87000元现金,感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当天上午,市中级法院按照“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要求,认真部署,从11月11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替农民工讨薪活动。
市中级法院把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11月11日以前排查出的未结讨薪案件,结案率要达100%;11月11日以后新收讨薪案件,结案率要达95%以上,未办结的春节前要妥善处理;已排查出的欠薪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9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要妥善解决。法院院长还要亲力亲为、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巡回办案、旁听庭审,亲自到辖区法院督导,亲自深入建筑工地、厂矿、农民工家中进行调研走访、普法宣传,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据介绍,市中级法院要求对每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都始终坚持“四快三优先”的办理原则,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因脱离不开岗位、工伤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大力推行口头起诉、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休息日立案,方便农民工起诉。对每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坚决落实“两免”,免除诉讼费、执行费,一定要让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同时市中级法院还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使那些赖账户在办理工商登记、申请贷款、招投标、出入境等方面受到限制、寸步难行。对那些穷尽民事、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案件,要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沟通,果断动用刑罚,确保打击到位,让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的包工头,不仅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而且受到法律的制裁。